一、概述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的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之“10.4变更估价”中的“10.4.1 变更估价原则”】对清单单价或变更单价的使用一般均有以下条文的规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商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对于上述第1、2点的做法,作为很多业主方或施工方或咨询方的预结算造价人员都觉得比较确定,但是对于上述第2条所述的“按类似清单项目“,相当多的预算造价人员都感觉单价换算变化多端,各施工合同的规定也五花八门,令人难以琢磨不透。本文将造价人员中经常碰到的单价换算方法做了阐述与总结,在实际造价工作中具有指导性意义。
二、清单单价换算的原则
除非施工合同另有规定,应本着合理确定的基本原则,清单换算应注意除换算部分(如主材),清单项目的其他工料机的成本(换算部分价格引起的费率可作调整)并未引起变化,这就要求类似清单项目的换算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施工条件没有变化;
施工工序没有改变;
施工方法没有改变;
施工质量要求并没有提高;
对施工工期并没有影响;
因工程量大小等并没有引起施工措施费投入的变化;
三、清单单价换算的主要类型
小编对常用的合同单价的换算各方法作了汇总,具体如下:
适用条件:
1.合同单价的换算方法需要在施工合同条款中进行规定;
2.对于招标时的暂定价材料或甲供材料的清单项目,需特别注意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材料调价方法,如一般为了清单调价的便利,可采用上述换算方法2,3,4等;
3.若施工合同并无明确规定,则笔者认为建议采用合同价定额组价(换算方法7)或合同单价分析中考虑比较全面的换算方法6进行换算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