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格证书在我国有两种获得形式:一是参加国家统考,二是参加地方自主考试。两种形式的考试模式都是笔试+面试[3] 。
国家统考地区的笔试科目与地方自主考试不同。地方自主考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国家统一考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五个层级,其中幼儿园、小学、中职这三个学段考两门(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识与能力》),这三个学段不涉及专业知识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门专业知识。根据规定,只有笔试和面试都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单科成绩是保留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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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叠考试改革
2014年教育部宣布,中小学生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试点范围将扩大。试点区内,教师资格考试有效期为三年,教师资格证须每五年注册一次。按照规划,2015年,中国将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全国统考,提高教师入职门槛,并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定期(五年)注册制度。
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制定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组织笔试和面试试题,并建立试题库。"考试将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
教育部2014年8月6日,颁布《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每5年注册一次,注册条件以师德表现、年度考核和培训情况为主要依据。
2011年11月26日,浙江、湖北率先进行国家统考试点。2012年新增河北、上海、海南、广西四个省份。2013年又新增山西、安徽、山东、贵州4个省。截止2014年9月份,加上吉林、陕西、江苏三省总计有13个省自治区参加教师资格证的全国统一考试。2015年上半年新增加福建,2015下半年新增加北京、河南、宁夏、湖南、甘肃、江西、福建。2016上半年新增加辽宁、四川、重庆,目前总计有23个省自治区参加国家统考教师资格。
截止2018年统考地区包括山东、北京、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宁夏、天津、四川、湖南、黑龙江、云南、青海、山西等28个地区;省考地区包括内蒙古、新疆、西藏3个地区。